根据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岳发〔2015〕2号)和《关于岳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岳发〔2015〕3号),设立市商务粮食局,为岳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关于调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岳编发〔2022〕14号),将市商务粮食局承担的粮食和物资储备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将市商务粮食局更名为市商务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我市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配合省商务厅开展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
(七)执行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负责全市商贸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协调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十)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凯发k8,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组织实施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市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市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市直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按有关规定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提质增值,依法依规完成直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编发全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工作动态和信息;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和公务接待等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工作;承担市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规划;综合分析商务运行情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组织起草全市有关商务规范性文稿;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全市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负责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有关工作;承担局直属企业改革改制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法制建设和法律事务的有关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拟订全市商务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审计监管等政策建议,承担与商务工作相关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编制、申报和监督执行资金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基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内部审计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拟订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市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负责重要商品(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编制全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拟订全市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年检等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承担市成品油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城乡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凯发k8。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牵头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推动追溯体系建设,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承担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统筹全市跨境和境内电子商务工作,制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
执行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商贸服务业(包括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拟订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会展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组织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统筹制订在境内外举办的国际性商品展览会等外贸促进活动的参展计划;负责综保区、退税启运港和相关口岸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开展外贸企业权益保护工作。
拟订全市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科技兴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优化机电产品进口结构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和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和区域经济合作工作,以及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有关工作;负责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市级重大经贸合作项目的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依权限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组织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申报;受理、协调外来投资企业投诉。
组织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及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管理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依法对市内企业开展对外投资业务进行初核;拟订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管理我市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捐赠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
依法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根据授权,统一受理、承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单用途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备案、二手车经营主体及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自由进出术合同备案、汽车销售企业备案;承担拍卖企业及分公司设立(含变更、终止)、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初审转报工作。
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局领导抓好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社会保障、职称考评、人事档案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管理的临时出国(境)派遣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扶贫、、侨务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有效推进招商引资和区域合作,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3.承办以市政府和市商务局名义主办(联合主办)或者组团参加的各类投资促进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体现政府扶持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意图,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建设。
2.致力于改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4.向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推荐资质信誉好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其提供优质服务;向资质信誉好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推荐需要服务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服务项目。
潘宏军(党组、局长),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湖南新邵县人。中员
2010年6月任岳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2010年7月-2013年7月援藏,任山南地区桑日县委、县委办主任)
司马孟军(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湖南汨罗市人。中员。
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编发全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工作动态和信息;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和公务接待等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工作;承担市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规划;综合分析商务运行情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组织起草全市有关商务规范性文稿;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全市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负责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有关工作;承担局直属企业改革改制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法制建设和法律事务的有关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拟订全市商务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审计监管等政策建议,承担与商务工作相关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编制、申报和监督执行资金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基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内部审计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拟订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市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负责重要商品(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编制全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拟订全市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年检等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承担市成品油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城乡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承担汽车(含二手车、K8凯时国际官方网站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牵头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推动追溯体系建设,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承担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统筹全市跨境和境内电子商务工作,制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
执行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商贸服务业(包括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拟订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会展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组织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统筹制订在境内外举办的国际性商品展览会等外贸促进活动的参展计划;负责综保区、退税启运港和相关口岸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开展外贸企业权益保护工作。
拟订全市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科技兴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优化机电产品进口结构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和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和区域经济合作工作,以及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有关工作;负责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市级重大经贸合作项目的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依权限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组织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申报;受理、协调外来投资企业投诉。
组织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及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管理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依法对市内企业开展对外投资业务进行初核;拟订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管理我市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捐赠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
依法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根据授权,统一受理、承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单用途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备案、二手车经营主体及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自由进出术合同备案、汽车销售企业备案;承担拍卖企业及分公司设立(含变更、终止)、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初审转报工作。
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局领导抓好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社会保障、职称考评、人事档案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管理的临时出国(境)派遣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扶贫、、侨务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有效推进招商引资和区域合作,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3.承办以市政府和市商务局名义主办(联合主办)或者组团参加的各类投资促进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体现政府扶持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意图,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完善服务体系建设。
2.致力于改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4.向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推荐资质信誉好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其提供优质服务;向资质信誉好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推荐需要服务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服务项目。